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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荣达:飞荣达募集资金置换报告2023-08-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86 号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码

                                                                  1- 2
一、   专项审核报告

二、   附件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1- 4

       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资金 的专

       项说明》

三 、 事 务 所 执 业 资质 证 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86号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
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
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
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艳




           中国上海                              2023年8月16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2 页
附件 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 2023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9 日,贵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1824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430,883 股,发行价格为 14.83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8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256,273.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43,72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9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公司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定募集资
         金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专户金额       募集资金用
   开户主体名称               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人民币元)         途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
                                                                  639606511   185,499,994.9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金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飞荣达精密制                                      9550880230449900391    400,000,000.00   南海生产基
                            深圳中心区支行
 造技术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深圳南油支行              758877134830    400,000,000.00

                                       合计                                   985,499,994.97



       注:上述金额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的账户余额。该合计金额与募
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1,756,273.74 元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元)
  1           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5,117.46                        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25,117.46                       100,000.00



              其中,“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05,117.4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元)
        1          建设投资                                      88,934.41                        80,000.00
       1.1         工程费用                                      83,481.44                        79,000.00
      1.1.1        建筑工程                                      48,270.28                        45,000.00

      1.1.2        设备投资                                      34,185.60                        33,000.00
      1.1.3        安装工程                                       1,025.57                         1,000.00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                           1,218.00                         1,000.00
       1.3         预备费                                         4,234.97
        2          铺底流动资金                                  16,183.05

                        合计                                    105,117.46                        80,000.00



              注:根据《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关披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时间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支付项目款项,实施本项


                                                   专项说明 第 2 页
             目的各阶段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支付款
             项。若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不足,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2,815.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额
        1        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0,000.00                 2,639.47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合计                               100,000.00                 2,639.47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费
             用(不含税)175.63 万元。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39.47                   2,639.47

                     合计                                       2,639.47                   2,639.4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2,639.47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25.63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止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75.63 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5.63 万元。




                                           专项说明 第 3 页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




                                    专项说明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