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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7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6 日上午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

认真研讨,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2、公司及子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制度,

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

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

(含)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二、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是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

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北方                      陈建忠                    陈和平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