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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为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12-18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书
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调整后,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调整及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方案切实可行,与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协同性,有利于进
一步加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
次调整发行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而
制定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资本实力,使得营运资金压力有所缓解,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定经营,有助于公司
业务的平稳发展,实现长期经营目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
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文件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利
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的《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文件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调整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韩   峰                   杨   锋                   张   华




                                                         202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