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董事长金卫平,董事、总经理袁有根通过新余国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余国晖”)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17%)、863,27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492%),计划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窗口 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308,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604%)、215,8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23%),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 524,130 股。 公司副总经理刘爱平、何光明,董事、董事会秘书颜吉成通过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科信”)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7,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18%)、390,5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032%)、273,7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424%), 计划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62,3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24%)、62,766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27%)、43,98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29%),计划合计减持不超 过 169,066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新余国晖出具的《关于金卫平、袁有根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和 新余科信出具的《关于刘爱平、何光明、颜吉成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金卫平、袁有根尚未减持,刘爱平、何光明、 颜吉成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均价(元 股东名称 间接持股人姓名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方式 /股) 刘爱平 10000 0.0052 2023 年 5 月 何光明 32.96 10000 0.0052 17 日 集中 颜吉成 11000 0.0057 新余科信 竞价 2023 年 5 月 颜吉成 32.30 5000 0.0026 25 日 刘爱平 2023 年 6 月 33.11 10000 0.0052 27 日 合计 32.92 46,000 0.0239 金卫平 新余国晖 未减持 袁有根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减持股数”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计 算填列。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间接持有股份 1,233,252 0.6417 1,479,902 0.6417 其中:无限售条 金卫平 1,233,252 0.6417 1,479,902 0.641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间接持有股份 863,277 0.4492 1,035,932 0.4492 其中:无限售条 袁有根 863,277 0.4492 1,035,932 0.449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间接持有股份 387,769 0.2018 441,323 0.1914 其中:无限售条 387,769 0.2018 刘爱平 441,323 0.191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间接持有股份 390,580 0.2032 456,696 0.1980 其中:无限售条 何光明 390,580 0.2032 456,696 0.198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间接持有股份 273,720 0.1424 309,264 0.1341 其中:无限售条 273,720 0.1424 颜吉成 309,264 0.134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完成后,股份数量已相应调整,“本次减 持后持有股份”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 2、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金卫平和袁有根尚未减持。权益分派实施后,金卫 平后续减持公司股份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为不超过 369,974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1604%),袁有根调整为不超过 258,982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23%)。 3、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刘爱平减持了 20,000 股,何光明减持了 10,000 股, 颜吉成减持了 16,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刘爱平后续减持公司股份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为不超过 50,776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20%),何光明调整为不超过 63,319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75%),颜吉成调整为不超过 33,583 股(占本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0146%)。 二、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东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 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新余国晖出具的《关于金卫平、袁有根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和新余科信出 具的《关于刘爱平、何光明、颜吉成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