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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余国科:关于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2023-12-04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四个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这些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新余科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科信”)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3%)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

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新余科信持有公司股份 7,078,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议案“2.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调整议案序号为“5.00《关于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子议案序号同时调整,原《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1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众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2916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袁有根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2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1.00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个制度的
      4.00        议案》                                                  √

      4.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5.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5.00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关于选举刘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01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选举陶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候选人的议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议案 3.00、议案 4.00 的子议案 4.01 和 4.02 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上述第 5 项议案为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和 2023 年 12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敬请查询。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30;异地股东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2916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陈花

    电话:0790-6333906

    传真:0790-6333004

    地址: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2916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33800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


                                         4
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5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
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 的 栏目 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计投提

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00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
              构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0     预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0     则〉等六个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4.01     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02     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4.03     度〉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
     4.04   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4.05   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2
     5.00   的议案》                             )人
            《关于选举刘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01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陶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5.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7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22”
    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8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三: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30 之前邮寄或
  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