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程
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
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申瑞强先生、朱锐铿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符合拟担
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和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提名黄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菊琴、王显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王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