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3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
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
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累
计诉讼案件已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涉案金额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号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
                                                                               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2023)苏 0102 民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全部                  初 7764 号民事判决书,
                南京越博
                                     贷款本息 59,027,513.91 元                 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
                动力系统
                                     及自 2023 年 4 月 8 日起至本              告一向原告支付借款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金 融
                                     金清偿完毕时止按借款合同                  本金 58,000,000 元及
1    股份有限   公司(被告    借 款
                                     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并       5,931.75   利息、罚息、复利、律
     公司南京   一)、李占    合 同
                                     向原告给付律师费 290,000                  师费 290,000 元;被告
     城北支行   江(被告     纠纷
                                     元;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                  李占江、李莹对本判决
                二)、李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一
                (被告三)
                                     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169,194 元及财产保全
                                                                               申请费 5,000 元由被告
                                                                               承担。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
                                   本金 2,000,000 元人民币及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未偿还
                                                                            (2023) 沪 0117 民 初
               南京越博            的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上海德世              民 间                                             15734 号民事判决书,
2              动力系统            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贷款市
    朗实业有              借 贷                                  214.76     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
               股份有限            场报价利率 4 倍计算,自
    限公司                纠纷                                              告 归 还 原 告 借 款
               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算至实
                                                                            2,000,000 元及支付原
                                   际清偿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告逾期还款违约金 。
                                   5 月 31 日止为 147,622.22
                                                                            案件受理费 11,990.50
                                   元)。
                                                                            元由被告负担。
3                           合计                                6,146.51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
交上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374.9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