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3-12-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金力永磁到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
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培训地点 金力永磁会议室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
培训主题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以及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监管案例
等
培训讲师 袁先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 培训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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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近期资
本市场政策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监管案例等。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金力永磁参与培训
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金力永磁提供了讲义课件及
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监管
案例等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
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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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先湧 王 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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