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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关于调整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21.92元/股调整为21.8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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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

    (三)2022年5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王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不良

反映。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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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根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六)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七)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

    (八)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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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九)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1.92元/股调

整为21.82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P=P0-V=21.92元/股-0.10元/股=21.8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

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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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

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关联

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董事会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21.92元

/股调整至21.82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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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须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

    七、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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