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7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人数共计101人。 3、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1,246股,占公司2023年7月4日总 股本176,967,624股的0.49%。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 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1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 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各激励对象均获授第一类及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4、激励计划规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2.5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10%。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为228.8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3%,占本激 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7.17%;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33.6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83%。 5、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 6、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30%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授予,则预 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30% 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 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5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5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3 月 21 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3、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 12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26.90 万股,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8.0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8.83 万股,各激励对象 均获授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 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权 益,此次共向 110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73,38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6、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人数为 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55,000 股,其中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76,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78,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59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 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权 益,此次共向 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3,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10、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59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1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权益,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46,305 股(调整后)。公司部分事业部 2022 年业绩水平达成率未达 100%,7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未能全部归属,需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 128,495 股(调整后)。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需作废其第 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8,656 股(调整后)。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13、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合计 101 名激励对象共 373,375 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71,246 股(调整后)。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40%。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因此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归属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入为基数,2022 年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新城 第一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不低于 15% 2022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以 2021 年营业收 (XYZH/2023SZAA5B0076), 3 首次授予的 入为基数,2023 年 公 司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第二类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46,516.51 万元,较 2021 年营业 性股票 不低于 30% 收入的增长率为 16.06%,符合公 以 2021 年营业收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 入为基数,2024 年 业绩考核达标。 第三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5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事业部层面考核要求: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所属事业 第一个归属期 部 2022 年业绩考 核目标完成 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所属事业 根据各事业部的业绩考核结果, 第二类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 部 2023 年业绩考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性股票 核目标完成 4 核,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 2022 激励对象所属事业 年业绩水平均达到业绩考核目 第三个归属期 部 2024 年业绩考 标的 70%及以上。 核目标完成 各归属期内,若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当期业绩水平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 70%及以上,激励对象方可 归属对应当期权益,事业部层面归属系数与事业部 当期业绩水平达成率相同;若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 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 70%,事业 部层面归属系数为 0%。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2022 年度,101 名激励对象的个 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次个人层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面归属系数为 100%,其中,75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在事业部的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业绩考核 当期业绩水平达成率未达 目标达到可归属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100%,故该部分激励对象实际可 5 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需乘以其所在事业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事业部层面归属系数× 部的业绩考核达成率;5 名激励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若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 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本次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0%;4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不能归属的第二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1 名激励对 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 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 一年度。 股票权益而不得归属。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的相关股份归属事宜。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0),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25,973,3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8454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84546 股,合计转增 24,999,99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0,973,376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价格、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价格、预留授予价格均由 10.59 元/股调整为 8.67 元/股。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 限制性股票权益,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 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共 146,305 股(调整后)。公司部分事业部 2022 年业绩水平达成率 未达 100%,7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 归属,需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28,495 股(调 整后)。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需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8,656 股(调整后)。综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可归属的 10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085,580 股调整 为 2,499,433 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归属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 差异。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7 日 2、归属数量:871,246 股,占公司截止 2023 年 7 月 4 日总股本 176,967,624 股的 0.49% 3、归属人数:101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8.6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归属前 本次可归属 剩余未归属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第二 第二类限制 第二类限制 量占获授第 类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二类限制性 票数量(股) (股) (股) 股票数量的 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 易红梅 50,335 20,134 30,201 40.00% 秘书 张婷 财务总监 37,751 15,100 22,651 4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 2,411,347 836,012 1,575,335 34.67% 心骨干(99 人) 合计 2,499,433 871,246 1,628,187 34.86% 注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 12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26.90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8.0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8.83 万股,各激励对 象均获授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 记过程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权益(含其全部的第一类和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即剩余 110 名激励对象,共 2,271,2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因首次 授予部分 4 人离职,公司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5,000 股,剩余 106 激励对象、2,166,2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8454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84546 股。因此,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同比例调整, 由 2,166,220 股调整为 2,596,074 股。本次 5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本次个人层面 归属系数为 0%,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96,641 股(调整后)。综上,本次满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101 人,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499,433 股(2,596,074-96,641)。同时,因公 司部分事业部 2022 年业绩水平达成率未达 100%,7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归属,故表中 99 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干的本次归 属数量占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未达 40.00%。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易红梅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7 日。 2、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再设置禁售期。 3、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深圳 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SZAA5B0142), 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止,新城市已收到 101 位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871,246.00 元(大写:捌拾柒万壹仟贰佰肆拾 陆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7,553,702.82 元,股份数为 871,246.00 股,其 中:增加股本 871,24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6,682,456.82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新城市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967,624.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176,967,624.00 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 XYZH/2023SZAA5B0112 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77,838,870.00 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 次归属股份共计 871,246 股,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上市流通。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826,243 0.47 +26,425 852,668 0.48 份 高管锁定股 5,661 0.00 +26,425 32,086 0.02 股权激励限 820,582 0.46 0 820,582 0.46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176,141,381 99.53 +844,821 176,986,202 99.52 份 三、总股本 176,967,624 100.00 +871,246 177,838,870 100.00 注 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市后股本结构数据进行测算,具体 数据以公司完成办理归属手续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 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股份根据董监高持股规定予以锁定。 注 3: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归属股票 871,246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本次归属后按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 0.3430 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安排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归属、回购注销及 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 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