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思实业”)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原因影响,导致公司总股本增 加,远思实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31,357,680股,持股比例为39.20%。 2020年6月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转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39,197,100股,持股比例 39.20%。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转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125,000,000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8,996,375股,持股比例 39.20%。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973,38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973,380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8,996,375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38.89%。 2022年6月1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25,973,3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4546股。转增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973,376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8,719,931股,持股 比例为38.89%。 2022年7月27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2023 年7月13日,公司发行的“城市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城市转债”累 计转股25,966,842股,公司总股本因“城市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5,966,842股。2022 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6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63,000股。2023年2月3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9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 35,594股。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871,24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871,246股。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7,838,870 (150,973,376+25,966,842+63,000-35,594+871,246)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58,719,931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33.02%。 2023 年7月 18日, 公司 实施 完成 了 2022 年年 度权 益分 派, 以公 司总 股 本 177,838,8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转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204,514,700股,远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7,527,921股,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为33.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04,514,700 股,远思实业持 股数量被动增加,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远思实业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远思实业 31,357,680 39.20% 67,527,921 33.0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将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