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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111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市”)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6),公司
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
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 67,527,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4%。该提案股东的身份符
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
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深圳
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凡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7 楼 706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1.00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3.00                                                            √
             制性股票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4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7 楼 706 会议
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3
年 11 月 16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
真:0755-33832999,电子邮件:boardoffice@nlt.com.cn。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 7 楼 706 会议室
    (2)联系人:易红梅
    (3)联系电话:0755-33283211
    (4)传真:0755-33832999
    (5)邮箱:boardoffice@nlt.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78”,投票简称为“新城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深圳市新城市
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
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1.00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2.00                                          √
        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3.00                                          √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
 5.00                                          √
        险投资的议案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
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