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9-20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由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坚持主业,
创新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
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邹 燕 胡 伟 丁 煜
202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