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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2023-06-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硅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东岳硅
材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在日常经营中与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氟硅科技
集团”)及其控制公司之间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不超过 348,779.01 万元。其
中,向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控制的企业四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舜益硅材
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西南阳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四
家公司采购原材料 229,500.00 万元。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关联方内按同一关联交易类别调剂使用,具体
交易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为准。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原预计向四
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舜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泰硅材科技有限
公司采购原材料调整为向四川晶源硅业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
限公司、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采购总额不变。上述关联方企业
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控制公司。除上述变化外,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他内容均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
部制度,本次调整实施主体事宜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整情
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交易   调整前额
                关联方                                     调整后额度    1-5 月实
                                       内容     度
                                                                         际发生额
 四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                      36,300.00     12,460.00   12,451.35
 四川舜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                      98,050.00      3,410.00    3,407.14
 四川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              原材    45,100.00     15,110.00   15,106.57
 四川晶源硅业有限公司                  料              -     54,934.00           -
 四川乐山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68,296.00           -
 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     25,240.00           -
 四川西南阳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50.00     50,050.00    9,287.88
                    合计                      229,500.00    229,500.00   40,252.94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关联
方内按同一关联交易类别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四川晶源硅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2797872761X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峨边县新场乡庞沟村

    经营范围:工业硅、镍铁合金冶炼、销售及对外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四川晶源硅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17,096.41 万元,净
资产-20,288.56 万元。2023 年 1-5 月,营业收入 7,613.50 万元,净利润-235.12 万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四川乐山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3727461641X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资本:16,666.66666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一段 69 号 2 楼

    经营范围:水电开发、水电生产销售;硅材料制造、生产、销售;矿产品(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及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三来一补”
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磷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五金、机电销售,餐饮 、住宿、
娱乐、旅行社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四川乐山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
22,456.26 万元,净资产-237,885.10 万元。2023 年 1-5 月,营业收入 8,335.42 万
元,净利润-351.8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3738328280H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资本:5,555.5555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星村三角石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硅材料生产、销售;水电开发;日用百货、针纺制品、日用杂品(不
含烟花爆竹)销售;磷盐化工产品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橡胶制品、炉
料矿石、金属材料销售;废旧金属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四川乐山川辉炉料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6,235.45 万
元,净资产-34,174.58 万元。2023 年 1-5 月,营业收入 1,104.86 万元,净利润-
200.6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控股的企业,公司认为东
岳氟硅科技集团及以上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
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因业
务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变动未调整已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制度,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东岳硅材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施主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建亮                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