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肖萍先生。 4、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方式及时间(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9:15-15:00 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7,404,17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3.9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7,379,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3.9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1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11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09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8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105%。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议案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肖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1.02.候选人:选举李清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1.03.候选人:选举李海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1.04.候选人:选举周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肖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1.02.候选人:选举李清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1.03.候选人:选举李海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1.04.候选人:选举周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本议案表决结果: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李海俭先生、周创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陈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2.02.候选人:选举朱冬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2.03.候选人:选举方南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陈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2.02.候选人:选举朱冬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2.03.候选人:选举方南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95,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本议案表决结果: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杨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3.02.候选人:选举杨奕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77,379,7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杨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9,095,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3.02.候选人:选举杨奕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9,095,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325%。 本议案表决结果:杨小萍女士、杨奕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谢行军律师出席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