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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4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
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肖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钟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詹
庆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颖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
事务代表,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
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
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及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肖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钟仁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詹庆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颖娇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陈文华      朱冬元     方南平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