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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8-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贝仕达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      调整后        累计
               项目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5,319.60   25,212.60   25,585.61     101.48%

                                    1
                                            承诺        调整后         累计
                项目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77.40      2.58%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87.76     101.76%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21,750.00      7,681.64      35.32%
                合计                      54,962.60     54,962.60    38,432.41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预计达到        调整后预计达到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
                                                     2023 年 09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业基地项目             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
                       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09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西南侧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受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可开工时间和工程施工进度有所
影响,项目基建进度有所延缓,后续的水电安装、配套装修等也都无法按期进行,
试验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有所延缓。
    目前“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新建厂房主体已封顶,后续将有序
开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尽管募投项目总体延后完成,但公司已完成募
投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公司现有的产
能能暂时满足客户需求,没有影响到公司产品订单的供给。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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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

    (一)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市场发展的需求
    在全球物联网飞速发展的宏观条件下,随着终端硬件设备智能化的进程加快,
智能控制器作为终端产品的核心内置部件,其应用前景也逐步丰富,智能控制器
的市场规模也将持续扩大。中国拥有广阔的终端产品消费市场、完善的电子产业
配套体系以及充足的劳动力资源,随着全球智能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中国
智能控制器产业发展。综上所述,未来市场对智能控制器的需求仍然在增加。
    (2)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
    公司选址于深圳市建设本项目,旨在发挥集群的生产投资优势,达到资源协
同的目的。且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自有办公生产场地,不仅可以集约化管理能降
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经营,更能加强公司人员凝聚力、为深度打造
品牌提供良好基础。符合公司打造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平台的战略
需求,巩固公司于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3) 提升生产制造水平的需求
    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产能扩大将对生产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实现优化、提升生产效能,减少产品损耗降低生产成本,并
精进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品质。总体有利于提高公司规模化制造的能力,实现公司
综合生产实力的全方位升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 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在智能控制器市场内深耕多年,重点聚焦于核心优质客户与品质项目,
与全球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的产品具有良
好的客户黏性,为本项目下的未来国内外市场业务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广阔的市场前景
    智能控制器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
业。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涉猎家电、汽车电子、建筑楼宇、医疗等众多行业
领域。随着世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下游终端产品的智能化应用更加丰富,


                                     3
产品需求在不同细分领域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适应高速的行业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人类快速步入智能化时代,深度算法、人工智
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正逐渐渗透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领域,形成行业垂直应用
细分市场。消费者智能化、个性化的需求催生了智能控制器专业厂商的产生,同
时也将推动智能控制器市场朝着更加专业化、更高技术含量以及更多市场需求方
向发展。为维持技术竞争优势,抓住新的增长节点,公司需增强自身的研发实力,
实现产品迭代和持续高效的技术创新。
    (2)满足升级的客户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力的提升,定制化、个性化的产品需求逐步
凸显。在智能控制器应用的下游应用中,不同客户向公司提出了更多元化的方案,
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便携式电源等产品应用上,客户提出更便捷、安全、节
能的需求。综上所述,公司亟需增强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及时响应消
费者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3)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智能控制器领域深耕多年,掌握多项智能控制核心技术,并积累了丰
富的生产经验,但公司仍需不断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加快高质量研发团队建设,
丰富研发人才储备,保障后续持续性的技术研发,为未来新赛道布局、新业务打
开成长空间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深厚的技术积累提供能力保证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研发体系的构建,掌握了通用高性能测控系统技术、
高精度锂电池过充保护技术等核心技术,充足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为研
发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能力保证。
    (3)经验丰富的团队提供体系保障
    公司长期发展中,于研发、管理等领域聚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研
发团队致力于产品研发效率的提高和产品迭代更新,管理团队善于把握市场风向


                                     4
和行业动态,笃行不怠落实项目全流程。团队核心人员长期稳定,流动性较小,
在公司科学管理下能达到良好的资源配置,其丰富的行业经历及研发、管理经验,
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以上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均不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障碍,项目可行性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趋势,可顺利实
施。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
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
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


                                      5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延期亦不属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
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    王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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