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3-10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605,625 股,涉及激励对象 96 人。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流通数量为 605,625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归属前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贾居卓 财务负责人 150,000 1.92%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首次授予 6,180,000 79.23% 1.24% (业务)骨干(90 人)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授予 1,470,000 18.85% 0.30% (117 人) 合计 7,800,000 100.00% 1.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 (2)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贾居卓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为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中原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完成 后,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4)占归属前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97,434,856 股为基数计算,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 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 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0 第一个归属期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10%;2、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以 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0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1 第二个归属期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21%;2、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以 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2022 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 2019 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数,2021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21%;2、2021 年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30%或以 2019 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 年新增 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 2019 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 数,2022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33%;2、2022 年资产负 第二个归属期 债率不超过 30%或以 2019 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2 年新增 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归属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 独立意 见。 2、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8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42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98.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7、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首次向 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22.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向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98.00 万股。 (四)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实施方 案为:以公司 2021 年末总股本 331,754,47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65,877,236 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31,754,472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497,631,708 股。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议案》,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86 元/股, 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 315.75 万股,预留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 147.00 万股。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 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37,5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 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8,75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 176,250 股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由于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 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 述 情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形,符合归属条件。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7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人离职,已不符合归属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件,其余 96 名仍在职的激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19 年专利申请数为 204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件,2022 年专利申请数为 563 件,增长率为 176%; 2022 年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4.55%,满足公司层面考核 要求。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 目前仍在职的 96 名激励对 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象考核结果均为 A 等级,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个人当年个人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为 100%。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6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上市流通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605,625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2%。 3、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96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 姓名 职务 预留获授限制性股 数量(股) 可归属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11,250 605,625 41.20% (96 人) 合计(96 人) 1,211,250 605,625 41.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原授予对象为 117 人,授予预留股份为 980,000 股。因 2022 年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工作完成后,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 整为 1,470,000 股。第一个等待期离职 14 人,作废 138,75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可归属股份总数为 1,331,250 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50%,即 665,625 股;第二个等待期离职 7 人,作废 60,000 股已授予尚未 归属股份,剔除合计已离职的 21 名激励对象后,为 96 人,可归属股份为 605,625 股,占期初预留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 41.2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05,625 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入限制: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阿尔特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455 号】,审验了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因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截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96 人以货币资 金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4,760,212.5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05,625.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154,587.50 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登 记。 八、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97,434,856 605,625 498,040,481 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 变化。 十、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3,096,644.13 元,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86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98,040,481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5,625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1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的成就,相关归属安排及本次作废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5、《四川合言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