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8-30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
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
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认真、负责的
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89.42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银行在约定
存期内按照与公司协定的利率付息。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俊民
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