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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监事杜艳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监事减持期限届满并拟继

   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监事杜艳齐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820%)。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杜艳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 910,000 股,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股)
                                2023 年 4 月 28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5.5283    910,000      0.8211%
   杜艳齐                        2023 年 5 月 5 日
                  合 计                 -                -       910,000      0.821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272,301    4.7572%    4,362,301      3.93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杜艳齐                              1,318,075    1.1893%     408,075       0.3682%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54,226    3.5679%    3,954,226      3.56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事项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相关承诺。

         3、杜艳齐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艳齐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杜艳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