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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致歉的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致歉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志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致歉函,

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9023%)。

    高志生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044,663 股,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 44,663 股,具

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超出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股)
           2023 年 4 月 4 日-
 高志生                          25.0107    1,044,663     0.9426%      44,663
           2023 年 5 月 5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966,425      7.1881%      6,921,762      6.2455%

 高志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1,606      1.7970%       946,943       0.8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4,819      5.3911%      5,974,819      5.391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23%,但因

   操作失误,导致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044,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26%,

   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 44,663 股。高志生先生本次超减持计划减持的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高志生先生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违规情况

   及出现该违规情形的原因,其并无主观故意,系误操作造成,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

   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对本次违反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深表歉意,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

          高志生先生承诺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再减持其个人账户持有

   的公司股票;今后将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重新巩固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核实了相关情况。经核实,高志

   生先生持有的股份系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前及 2022 年 5 月公司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其本次交易过程中不存在短线交易;前述减持行为未发

   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不存在窗口期违规减持或利用内 幕信息交易

   谋求利益的情形;合计减持数量占其自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未超出 25%,亦

   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其超出减持计划减持股票 44,663 股非主观故意违规,系
误操作造成。公司要求高志生先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

为公司高管的义务。

    公司将以此为戒,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督促相关人员

遵守规则,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除上述超出减持计划减持 44,663 股公司股份的违规情况外,高志生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遵循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

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4、高志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高志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高志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