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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4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3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安科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4)
       3.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上述提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2.00、3.01、3.02 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安科教产业园。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
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通知之附件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军先生、贺冬冬先生、夏红红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89303

    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邮政编码:45000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安科教产业园。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
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5,投票简称:捷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授权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

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 √
1.00
     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
                                            (4)
3.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
决定对上述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三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社会
 股东姓名
                                            统一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