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05-1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 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 公示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三)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四)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
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二)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管理及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