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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兰环保: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以下简称“原公告”)。经事后自查
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有误。现对原公告
内容更正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中内容修改
    1、现场会议:
    更正前:2023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30
    更正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
    2、股权登记日:
    更正前:2023年5月10日(星期四)
    更正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除上述更正内容(斜体加粗文字)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此给投资者造成
不便,公司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
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
     7.00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施祖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9.00                                                               √
                 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汪伯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0.00                                                               √
                 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14.00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5.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16.00                                                           √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上述议案7.00、议案8.00、议案14.00、议案15.00、议案16.00为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1.00、议案12.00、议案13.00、议案14.00、议案15.00、议案16.00需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14.00、议案15.00、议案16.00涉及股权激励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继承就上述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3
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54”,投票简称为“中
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兰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
  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7.00                                                     √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施祖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9.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汪伯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10.00                                                     √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4.00                                                       √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15.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16.00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