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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兰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
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高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系实
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
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11 元/股调整为 8.0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0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