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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兰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5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
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完成股份登记,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本变化而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根据
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