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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胜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联系电话:021-23153548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天宇                       联系电话:021-231535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回复投资者时未能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充电桩及检测仪相关业务的实际情
                                            况,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
                                            于对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40 号)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
                                            重视、深刻反思,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
                                            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及相关
                                                           人员应审慎回复互动平台信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 息,重视回复信息的准确性
1.信息披露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和完整性,充分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计划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以及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况下的股份回购、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睿                    周天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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