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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7-28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传动”、“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
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
布的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3.44 倍。本次发行价
格 35.4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49.06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1.87 倍,超出幅度约为 17.17%,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3.44 倍,超出幅度约
为 46.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
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中信建投证券和国泰君安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
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
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威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9.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114 号)。
    本次发行数量为 1,809.6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
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1
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
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
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
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2.44 元/股(含 52.44 元/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2.29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90 万股(含
29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76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
购 总 量 为 39,850 万 股 , 占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剔 除 无 效 报 价 后 拟 申 购 数 量 总 和
3,971,050 万股的 1.003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4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
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
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90.48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2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2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8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信建投证券包销。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
                                    3
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
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
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
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7 月 21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
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
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价格 35.4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8.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4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9.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7.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威力传动属于通用
       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44 倍。
            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T-4 日股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对应的静态
                                                                                   态市盈率-   (倍)-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扣非后     非前后孰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2 年)
                                                                                   (2022 年) 低(2022
                                                                                                 年)
0658.HK     中国高速传动      2.31       0.0621         0.1361        37.22          16.98       37.22
300850.SZ       新强联       34.11       0.9587         0.9813        35.58          34.76       35.58
603218.SH     日月股份       18.15       0.3340         0.2569        54.35          70.66       70.66
601218.SH     吉鑫科技        3.77       0.1589         0.1570        23.72          24.02       24.02
                           平均值                                     37.72          36.61       41.8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中国高速传动”T-4 日股票收盘价及 2022 年扣非前/后 EPS 均以人民币计量,
       收盘价汇率采用 2023 年 7 月 25 日(T-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汇率中间价。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威力传动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5
    客户开发新供应商需要的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因此下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
供应商,而是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情况下,风电减速器企业向风机制
造商客户批量供货前需经历 2-3 年的验证周期。
    通过长期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风机制造商客户建立了良好的
业务合作关系,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根据 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发
布的统计数据,2022 年度国内市场风电新增吊装容量前 5 大企业(合计市场份
额约 75%)均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并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前 10 大企业中
的 9 家(合计市场份额约 93%)已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其中 8 家(合计市
场份额约 91%)已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公司部分代表性客户如下:




    金风科技           远景能源          运达股份           明阳智能




    东方风电           三一重能          中车风电        西门子-歌美飒

    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的合作情况稳定,荣获金风科技 2020 年度优秀交付奖
和 21 号工程突出供应商、东方风电 2020 年度最佳交付奖、中车风电 2020 年度
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和 2022 年优秀合作奖等奖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
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以金风科技“21 号工程”项目为例,发行人在客户前期预研阶段共计提供 8
款设计方案,收到客户终版技术资料后,于 3 天内即完成产品方案初步设计、22
天内完成产品终版方案并经客户确认,样机于 54 天内完成生产制造及试验、一
次并网成功,整体项目周期仅 76 天(较行业通常项目周期减少约 44 天),获得
金风科技高度认可,被授予“21 号工程突出供应商”奖项。2020 年,金风科技
推出 6 款新型号风机,其中配套的风电减速器产品均采用发行人设计的技术方
案、并由发行人独家配套样机,发行人通过提供高效的技术服务,不断深化与金
风科技的合作关系。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通过
持续的业务拓展不断丰富自身客户群体,从而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
地位。
                                   6
    ②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持续创新逐渐掌握多项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在风电减速器结构设计、传动效率、工艺精
度、疲劳寿命、噪声抑制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形成丰富的研发成果。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 116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
并将相应专利和核心技术应用于风电减速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形成了一支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制定出合
理、可行、高效的技术方案。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发
63 款新型号风电减速器产品,并通过向客户销售带动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 118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约为
95%,研发团队学历背景良好。
    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成果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取得了多项荣誉,
具体包括“中国好技术”“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2022 年
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2021 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先进标杆
奖”“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科技创新团队”“精密减速器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③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竞争优势
    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创新,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及型号,目前已形成能够
适应不同风力资源和环境条件、广泛应用于 1MW 至 14MW 各种型号直驱和双
馈风机的产品体系,并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形成较为领先的竞争优势。
    2020 年 7 月,我国首台 10MW 海上风电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公司作为该首
台 10MW 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我国自主研发并投入运
行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提供技术与产品支持。2023 年 2 月,陆上单
机大兆瓦风机组 EN-220/10MW 由远景能源发布,公司为该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
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陆上中高风速地区的风电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体现了公司
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7
    2022 年,公司已开始向远景能源 14MW 风电机组、东方风电 13MW 风电机
组交付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产品,进一步体现出公司在大功率产品
领域的领先优势。
    ④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从研发、生产阶段不断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较强的成本控制优势。
研发阶段,公司对风电减速器内部结构设计不断优化,产品扭矩密度达到
250Nm/Kg,更高的扭矩密度意味着在相同输出功率和扭矩的情况下,减速器的
质量和体积更小、零部件数量更少,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有力保障。生产阶段,
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制程改进、设备升级,不断降低生产环节单位产品的
时间耗用、人工占用及材料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整体生产成本。
    ⑤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优势
    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属于风电机组核心部件之一,对于风电机
组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风机制造商对于风电减速器产品
质量具有严格要求。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
制度,在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设计使用寿命长达二
十年,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使用需求。
    制造工艺方面,由于公司风电减速器产品属于多级传动行星减速器(风电偏
航减速器一般为四级行星传动,风电变桨减速器一般为三级行星传动),由箱体、
开式齿轮、多级传动齿轮组、轴承、轴套、密封圈等众多零部件组成,零部件需
经过半精车、热处理、精车、制齿、钻镗等多工序加工,为保证产品具有较高质
量水平及稳定性、较长使用寿命,需提高制造工艺精度进而控制零部件尺寸公差、
形位公差(实际形状及相对位置与理论情况的差异)。公司率先采用五轴数控加
工中心,实现多工序一体化生产;并通过产品结构设计改进、工艺顺序优化、工
装夹具研制创新等方式,实现多级齿轮组的同轴度、箱体结合面的平行度以及其
他零部件的形位公差要求,有效保证产品主要零部件满足 GB 6 级精度要求。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设有质量控制部门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产
品全生产周期进行质量管控,包括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和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等。针
对产成品,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减速器试验台,不仅能
够模拟实际运行工况,而且能够满足型式试验、疲劳试验、破坏性试验等多种试
                                   8
验要求,有效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及可靠性。公司已通过 ISO 9001 国际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始终在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制造工艺优化等方面追
求卓越,公司荣获中车风电 2020 年度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

    本次发行价格 35.4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9.06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非
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1.87 倍,超出幅度约为
17.17%,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3.44
倍,超出幅度约为 46.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
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5、按本次发行价格 35.41 元/股、发行新股 1,809.6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
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77.9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74.3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55,503.59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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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8、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银川威
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9、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第五十六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3]100 号),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
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0、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
                                  10
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
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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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