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686号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 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 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 161,073,527.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贵公司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规定,贵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厦门鹭意股东所持的厦门鹭意合计 100%股权。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3]690 号),同意贵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220 万 元的注册申请。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 股票数量为 15,226,22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25 元,均为现金认 购。贵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 15,226,22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299,756.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176,299,756.00 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 发 行 实 际 发 行 15,226,229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2,199,992.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315,383.1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884,609.13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5,226,229.00 元,资本公积为 人民币 201,658,380.13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1,073,527.00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38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76,299,756.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 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 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及银行询证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止2023年6月8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其中:货币出资 认缴新增注册 股东名称 实 知识 土地 其 占新增注 占新增 资本 货币 合计 物 产权 使用权 他 金额 册资本比 注册资 金额 例% 本比 例% 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 15,226,229.00 15,226,229.00 15,226,229.00 15,226,229.00 100.00 15,226,229.00 100.00 普通股 合计 15,226,229.00 15,226,229.00 15,226,229.00 15,226,229.00 100.00 15,226,229.00 100.00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金婉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8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占注册 占注册 出资比 出资比 资本总 本次增加额 资本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218,183.00 70.29 128,444,412.00 72.86 113,218,183.00 70.29 15,226,229.00 128,444,412.00 72.8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7,855,344.00 29.71 47,855,344.00 27.14 47,855,344.00 29.71 47,855,344.00 27.14 合计 161,073,527.00 100.00 176,299,756.00 100.00 161,073,527.00 100.00 15,226,229.00 176,299,756.00 100.00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金婉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系在苏州宝力塑 胶材料有限公司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8年5月18日创立 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章程的规定,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苏州宝 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的全体股 东即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905。 截至2023年6月07日,公司法人代表为徐毅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73,527.00元,实 收资本人民币161,073,527.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00,000.00元,股份总数14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144,000,000.00元。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及贵公司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股东 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规定,贵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厦门鹭意股东所持的厦门鹭意合计100%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同意贵公司向陈劲 松发行10,600,417股股份、向李新勇发行2,523,913股股份、向赵世斌发行2,019,147股股份、 向陈东红发行1,682,60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合计16,826,085股股份;同意贵公 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3,220万元的注册申请。 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贵公司已完成对厦门鹭意100%股权的收购,厦门鹭意股权变更 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贵公司确认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7,073,527.00元,股 本总额变更为161,073,527.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 第ZA13825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3年6月8日,贵公司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贵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15,226,229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 人民币15,226,229.00元。 本次验资为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验资,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股价格为15.25元/股, 合计募集人民币232,199,992.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315,383.12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884,609.13元。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贵公司股份总 数变更为176,299,756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226,229.00元,资本公积为 人民币201,658,380.13元。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5,226,229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15.25 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 232,199,992.25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东吴证 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不含税)9,716,981.13 元后,将剩余募 集 资 金 222,483,011.12 元 汇 入 贵 公 司 在 工 商 银 行 苏 州 渭 塘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 其 中 154,800,000.00 元 汇 入 工 商 银 行 苏 州 渭 塘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1102265229000149488 ; 67,683,011.12 元汇入工商银行苏州渭塘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1102265229000149515。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5,315,383.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884,609.13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5,226,229.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201,658,380.13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表: 项目 含税金额(元) 不含税金额(元) 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 13,000,000.00 12,264,150.94 律师费用 954,000.00 900,000.00 评估费用 225,000.00 212,264.16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08,000.00 1,800,000.00 发行手续费 32,299.76 30,471.47 印花税 108,496.55 108,496.55 合计 16,227,796.31 15,315,383.12 四、其他事项 截止2023年6月8日,宝丽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附件4-1 附件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