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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丽迪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龙平                               联系电话:0512-6293856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辛慈                               联系电话:0512-629385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其余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方式进行督导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其余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方式进行督导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其余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方式进行督导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无
等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无
3、首次公开发行-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是              无
诺


                                                       2
4、首次公开发行-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无
5、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无
6、首次公开发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无
7、首次公开发行-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无
8、首次公开发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9、首次公开发行-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10、首次公开发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无
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是   无
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是   无
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是   无
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无
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本次重组原则性意见                              是   无
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无
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是   无
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无
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标的资产权属及合法经营的承诺                    是   无
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认购及持有股份真实性的承诺                      是   无
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租赁资产的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龙平                   陈辛慈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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