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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公告编号:2023-024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李彪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
2023 年 4 月 20 日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
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整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3,55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4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3,551,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4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6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6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9.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 1999
号公司一会议室。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尚会永先生、胡元木先生、刘胤宏先
生,第三届独立董事张磊先生、魏紫女士、付中昊先生向股东
大会作《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研奥同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殷凤伟、石娜、孙岩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69,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梁俊杰律师、徐丽丽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
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