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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研奥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
募集资金 757.68 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销户处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另外,同意公司结合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57 号文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650,0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28.2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共募
集资金 55,570.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41.12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9,829.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 371ZA00483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数额
  1      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1,909.20     11,000.00
  2      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15,116.14     15,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60.1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385.44    40,000.00

      注: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实

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

电气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由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

路 1999 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02-08 块地)

11 栋 2406,实施方式由“建设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办公场所”,并由研奥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公司注资 4,000.00 万元,本事项已

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铁检

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城轨车辆电

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应的该部分剩余募

集资金 10,497.7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资金及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事项已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制度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高铁检修生产线
                      431900098210999                                316.59
司长春分行营业部                           升级改造项目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研发中心建设项
                      581020100100935643                             100.49
司长春分行                                 目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755953148610903                        77.19
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平安银 行长 春分 行营
                      15749999999913                         26.08
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补充流动资金
                     220501470200090005
限公司长春新竹路支                                            0.00
                     55
行
       小计          -                    -                 520.35
现金管理余额         -                    -              10,780.00

       合计          -                    -              11,300.35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在深圳
市。该项目拟投入 7,960.1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000.00 万元,以公司现有研发部门为依托,承担公司新产品、
新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在深圳购买研发中心办公场所、增加先
进设备并引进优秀技术研发人才,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体
系着力开发行业前沿技术,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为公司未来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未支付
                                      尚未使
           募集资金   累计已  投资             利息减   的合同    节余金额
                                      用募集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投入金额 进度              手续费   尾款及    ⑥=①-②
                                      资金③
           总额①       ②   =②/①            净额④   保证金    +④-⑤
                                      =①-②
                                                          ⑤
研发中心
           6,000.00 5,360.94 89.35%   639.06   118.62        0      757.68
建设项目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工作,通过进口设
备国产替代、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多种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2.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部分不常用但投入价格高的检测设
备,通过外部机构检测,实现了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
     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
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
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57.68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亦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
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前提下,对“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延期后预计
                           募集资金                  原预计达到
                                        12 月 8 日已              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预定可使用
                                          投入募集                使用状态
                             金额                      状态日期
                                          资金金额                  日期
高铁检修 生产
线 升 级 改 造 项 15,116.14 15,000.00     6,915.77 2023.12.31     2024.9.30
目

     (一)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首先,目前主体工程及室内总体建筑装修工作已按计划完成,
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持续购置设备及安装,基础配套需
要逐步进行;其次,随着检修业务量的增加,产线、场地、工装
均需配套投入,故该项目正持续推进中。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
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
境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
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
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
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757.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另外,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对“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另外,公司将“高铁检修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上述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募投项目“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
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募投项目“高铁检修生
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首发募投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本次事项应履行必
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其次,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其他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三,本次公司“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