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18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230Z1891 号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骐环保定向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骐环保定向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 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华骐环保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骐环保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骐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65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415,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062,45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37,353,048.4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 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及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6020829300177227),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007880110000 1486),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90002 7310704),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的初始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情况如下: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金到 初始存放 2022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注 账时间 金额 1 31 日余额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60208293 2021/1/1 12,000.00 1,036.30 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00177227 4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00100788011 2021/1/1 10,000.00 5,443.58 业化项目 公司马鞍山分行 00001486 4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55590002731 2021/1/1 3,811.36 1.17 务营运资金 山支行 0704 4 合计 25,811.36 6,481.05 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35.30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 除的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303,074.24 元。其中: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130,160,837.52 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65,601,200.00 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20,760,564.7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 元,另有 2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尚未到期赎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4,618,328.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64,810,538.97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3 个项目为: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智能化污 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 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投资总 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投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 12,000.00 12,000.00 11,069.40 92.25 程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0.00 10,000.00 211.38 2.11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13,000.00 1,735.30 1,735.30 100.00 合 计 35,000.00 23,735.30 13,016.08 54.84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 2021 年投产,期末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 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金额 额 金额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 12,000.00 12,000.00 6,560.12 程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0.00 10,000.00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13,000.00 1,735.30 - 合 计 35,000.00 23,735.30 6,560.12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560.12 万元,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 3,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3,016.08 万元(含置换前 期预先投入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 11,181.05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6,481.0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 2,700.00 万元,另有 2,000.00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 未到期赎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 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承诺效益 和最近两年实际效益均系净利润,其中承诺效益列示的效益金额为可研报告预计生产运 营期内净利润总额。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不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附件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