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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二、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本次对外投资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
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截至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
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136 万
元,占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5.96%,均为公司对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
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严
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
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向新: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治权: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