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3-05-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227 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对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盈建科”)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募投项目中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
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均进行了
延期。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延期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存在的障碍及后续实施计划,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已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说明在募投项目立项及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尚未投入使
用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更用途的可能。
(3)核查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延期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
因,存在的障碍及后续实施计划,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已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用状态日期
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
1 10,866.92 8,540.03 78.5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
2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6,989.34 857.70 12.2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193.38 3,131.84 98.07% 2023 年 4 月 30 日
4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431.88 1,251.43 36.4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 补充营运资金 3,500.00 3,500.00 100% -
合计 27,981.52 17,280.99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
目进行了结项并注销完成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3,327.38 万
元,实际投资进度 104.20%,超出承诺投资总额的资金来源为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与上表
中相关数据差异,主要系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应付未付款所致。
2、延期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存在的障碍及后续实施计划
受外部环境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
缓。“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
发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结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2 年底
以来,随着人员流动的恢复,募投项目实施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弱。目前上述募投
项目均按调整后的时间计划正常推进,建设进度符合预期,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在市场环境和技术环境等
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确保募投项目在调整后的时间计划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2
3、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已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市场供需现状、技
术发展,以及公司多年行业积累、人才建设、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经过公司论
证,“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
发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仍然具备投资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按照调整后
的时间计划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
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说明在募投项目立项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尚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更用途的可能
1、募投项目立项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
在募投项目立项时,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行业政策及营销
服务团队等因素审慎考虑了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编制了《建筑信
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桥梁设计软件继
续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销及
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及可行性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
充分审议论证,前期确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审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已充分提示了募投项
目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
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营销
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有良好的技术和市场基础。虽然公司对上述项目的技术、市场、人员等方面进
行了调研、论证和准备,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但是不能完全排除项目实施过
程中政策、技术或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并导致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低于预
期水平的风险。”,募投项目在立项及可行性分析阶段已审慎考虑到了募集资金投
入可能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已进行了缜密分析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受外部
3
环境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为保障募投
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公司已针对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对部
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延期,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立项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具有审慎性。
2、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更用途的可能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延期募投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用途
的计划。若未来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而导致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核查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484.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6,748.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1]361Z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4
1 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 10,866.92 10,866.92
2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6,989.34 6,989.34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193.38 3,193.38
4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431.88 3,431.88
5 补充营运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27,981.52 27,981.52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详见(一)、1 的
回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
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
泰兴大厦”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
5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对上述事项(2)(3)(4)(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及时披露,且事项(3)(4)已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及披露情况
6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至本回复出具日:
(1)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了半年度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
(2)在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了鉴证报告并披露。
(3)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并披露。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
用明细表,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与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了解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查阅募投项目立项文
件及可行性报告,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期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否
存在障碍及后续实施计划;
(3)查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了解募投项
目风险提示情况;取得并查阅历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了解募
集资金使用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受外部环境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放缓。公司目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期,
7
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投资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募投项目立项以及原可行性分析报告具有审慎性。截至本回复出
具日,延期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用途的计划。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8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牟悦佳 邵其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