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展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展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而达)于2023年5月15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切工具生产智能化
升级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子项目——太阳能屋顶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调整为收
购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电力,系太阳能屋顶项目的载体
公 司 ) 的 100% 股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
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期公司已与锦华电力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锦华电力的主要概况
(一)锦华电力的资产情况
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
(2023)第QF4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锦华电力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832.35万元。
(二)股权转让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与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锦浪智慧持有锦华
电力100%股权)在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于2023年9
月25日签署了《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转合
同),股转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恒而达、锦浪智慧同意锦华电力100%股权转让款为7,929,068.89元,大写
柒佰玖拾贰万玖仟零陆拾捌元捌角玖分。
2.恒而达应在股转合同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向锦浪智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款的20%,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向锦浪智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的50%,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7日内办理锦华电力有关财产及资料的交接
手续并在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锦浪智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3.锦浪智慧保证拥有锦华电力100%股权的所有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锦浪智慧保证锦华电力的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锦浪智慧未对锦华电力
股权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可能影响恒而达权益的瑕疵,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锦华电力工商变更情况
工商变更登记主管部门于2023年10月26日向公司发放了锦华电力的新《营业
执照》,本次变更后,锦华电力成为恒而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后锦华电力的《营
业执照》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354KGW71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北磨街20弄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正雄
注册资本:陆佰捌拾肆万肆仟圆整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
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
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
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报备文件
1.闽中兴评字(2023)第QF4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
2.《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3.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