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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川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3-12-1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
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长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事项的调整,有利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
延长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长事项合法、
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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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夏俊                   郭玉                      陈楚云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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