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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3202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8,333,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10.17 元/股调整为 10.02 元/股。
   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
告。
   2、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3、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
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4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3)。
   7、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0)、《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3-072)。
   二、价格调整说明
   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8,333,23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
本次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则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为:
   P=10.17-0.15=10.02 元/股
   依据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17 元/股调整为 10.02 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由 10.17 元/股调整为 10.02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上海君澜律师事
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
调整及作废/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次作废/回购注销的原因、人数、数量及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作废及回
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