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博云”或“公司”)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314.3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 万元。2021 年 5 月 26 日,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7,108.66 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 万元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账户(账号 387670667013000084532)31,000.00 万元、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账户(账 号 8008288802911)15,000.00 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 号 03004542637)28,289.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 1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449.08 万元,其中, 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7,150.76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398.53 减:发行费用 9,314.34 募集资金净额 72,084.19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3.87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595.08 减: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04.77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79 加:尚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22.29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224.81 减: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39.78 减: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02.7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542.37 减:2023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150.76 加:2023年1-6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16.9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908.53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29,40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 2 批手续。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908.53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8,508.53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29,40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 387670667013000084532 2,763.10 募集资金专户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 8008288802911 5,298.16 募集资金专户 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03004542637 447.27 募集资金专户 港支行 合 计 8,508.53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存储金额 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专户型 2023 年第 040 保本浮动收 2023.02.09-20 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1.20%-3.04% 15,000.00 期F款 益型 23.07.12 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保本浮动收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3.02.09-20 行股份有限公司冶 益型结构性 1.50%-3.35% 14,400.00 2023029 期 23.07.12 金工业园区支行 存款产品 合计 29,400.00 三、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21,004.5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4.8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 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1-6 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4 预期年化 认购金额 实际收益 受托人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状态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2.07.20- 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1.88%-3.35% 14,400.00 已到期赎回 241.86 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02.06 丰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2022.10.24- 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保本浮动收益型 1.80%-3.28% 9,000.00 已到期赎回 108.75 2023.04.24 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2.10.21- 保本浮动收益型 1.70%-2.90% 5,000.00 已到期赎回 19.60 公司苏州分行 2023.01.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2.12.05- 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保本浮动收益型 0.95%-3.50% 15,000.00 已到期赎回 90.62 2023.02.06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专户型 2023 年 2023.02.09- 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1.20%-3.04% 15,000.00 正在履行 - 第 040 期 F 款 2023.07.12 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3.02.09- 行股份有限公司冶 1.50%-3.35% 14,400.00 正在履行 - 2023029 期 2023.07.12 金工业园区支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2,595.08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8.41 万元,共计 2,853.49 万 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 1 32,611.85 31,000.00 2,474.41 品成型新建项目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 2 15,097.62 15,000.00 120.67 项目 合计 47,709.47 46,000.00 2,595.08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1 保荐费 94.34 5 2 审计验资费 66.04 3 律师费 56.60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1.43 合计 258.4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3 号)。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27.22 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460,000,000.00 元后,超出 部分的募集资金 260,841,927.22 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江苏博云 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从 超募资金中申请人民币 77,047,738.87 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 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77,047,738.87 元偿还银行贷款。2021 年 7 月,公司已 使用超募资金 77,047,738.87 元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6 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人民币 77,397,831.39 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 贷款。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 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77,397,831.39 元偿还银行贷款。2022 年 7 月,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 77,397,831.39 元偿还银行贷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29,400.00 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7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084.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50.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49.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达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预计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变更) (1) (3)=(2)-(1)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改性塑料扩产及 塑料制品成型新 否 31,000.00 31,000.00 31,000.00 6,047.93 15,778.02 -15,221.98 50.90 注[1] 建设中 - 否 建项目 研发测试中心及 2024 年 12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102.83 5,226.51 -9,773.49 34.84 - - 否 实验室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 - 46,000.00 46,000.00 46,000.00 7,150.76 21,004.53 -24,995.47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 否 26,084.19 26,084.19 26,084.19 偿还银行贷款 否 - 15,444.55 超募资金投向 26,084.19 26,084.19 26,084.19 15,444.55 小计 合计 72,084.19 72,084.19 72,084.19 7,150.76 36,449.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参见“三、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 25,950,846.8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84,088.04 元,共计 28,534,934.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6 月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29,400.00 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注[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的设 计产能为年产改性塑料 6 万吨、塑料制品成型产能 1,500 吨,总计 8 条挤出机生产线。2021 年以来,国内外部分地区的经济环境出现较大波动,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带来了 一定的影响。截止目前,前述产线中 4 条挤出机生产线按照项目原计划正在实施,预计 2023 年 6 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如期投产。另外 4 条挤出机生产线尚在设计 选型过程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有所延缓,目前公司正积极与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选型。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风险,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中 4 条挤出机生产线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地进行 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及“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 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因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中的其余 4 条生产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 年 6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将“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