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阅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职务范围,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同意公司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
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左敦稳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