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2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宏昌电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重大影响,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 75%进行结算较为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伍争荣:____________ 张屹:____________ 方桂荣:____________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