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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昌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提高金华弘驰的融资和贷款效率,公司拟为金华弘驰向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
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截至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是否
                                                目前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关联
                                                担保   担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例       负债率                                    担保
                                                余额                产比例

浙江宏昌电   金华市弘

器科技股份   驰科技有      100%     46.96%       0     1000万元    0.97%        否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258号2#厂房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模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
软件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
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48.62                   3,155.02

净资产              1,535.63                   1,673.53

项目                2022年年度(经审计)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71.60                   1,385.23

利润总额            293.20                     137.90

净利润              292.76                     137.91
       金华弘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
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担保合同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金华
弘驰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签
订担保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
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
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
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审批和授权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