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7-25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扬电科技
股票代码 301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程俊明
通讯地址: 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北路99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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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2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扬电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程俊明、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增加,从而使公司实际控制人程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变动超过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元、万元、亿元 指
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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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俊明
身份证号 3210281967*******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扬电科技69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邰立群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出资额 2,106.00 万元
注册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北路 99 号
企业管理和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的普通合伙人邰立群,与程俊明是夫
与公司关系
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420,000 股
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扬电科技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17,600,000股,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2,490,19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
程俊明 38,220,000 32.50 38,220,000 26.82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
4,200,000 3.57 4,200,000 2.95
心(有限合伙)
合计 42,420,000 36.07 42,420,000 29.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
裁、争议、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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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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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程俊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3 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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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营业执照;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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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程俊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3 年 7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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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泰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扬电科技 股票代码 301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程俊明 江苏省南京市
册地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江苏省泰州市
(有限合伙) 册地
增 加 减 少 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
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42,420,000股
发行股份比例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36.0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 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 6.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2023年7月20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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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程俊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3 年 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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