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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和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汇德会
议室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潘宏权、独立董事梁清利、汪林以视频方式参会,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
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被取消了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165 人调整为 162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500 万股调整为 485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数量调整为 424 万股,预留部分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

                                       1/2
2023-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潘宏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5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潘宏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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