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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色母: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5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宁波色母                    股票代码                     3010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建国                                   潘李超
 电话                               0574-88393328                            0574-88393328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
 办公地址
                                    路 168 号                                路 168 号
 电子信箱                           nbsml@muli.cn                            nbsml@muli.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11,607,109.84     241,277,047.39       241,277,047.39                 -1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942,721.74       50,841,999.72       50,817,673.05                 -11.5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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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9,278,020.68       37,733,387.02          37,709,060.35                   4.1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278,599.85       18,106,406.36          18,106,406.36              127.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2                    0.42          -11.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2                    0.42          -11.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1%               5.07%                 5.07%                -0.86%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132,917,619.7      1,102,257,668.2       1,102,258,076.9
 总资产(元)                                                                                                       2.78%
                                                     7                    3                     6
                                       1,040,741,593.1      1,043,798,462.7       1,043,798,8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0.29%
                                                     9                    2                     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

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9,555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任卫庆                 29.82%      35,783,020.00                        0
           然人
 宁波黄
 润园股
 权投资
 合伙企    其他          5.51%       6,608,572.00                        0
 业(有
 限合
 伙)
 宁波蓝
 润园股
 权投资
 合伙企    其他          4.76%       5,716,092.00              -187,500
 业(有
 限合
 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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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自
 赵茂华                  4.33%       5,200,000.00            -200,000
           然人
           境内自
 程川                    3.17%       3,800,000.00             590,000
           然人
           境内自
 洪寅                    2.57%       3,085,715.00                   0
           然人
           境内自
 毛春光                  2.40%       2,883,615.00                   0
           然人
 宁波红
 润园股
 权投资
 合伙企    其他          2.38%       2,850,261.00                   0
 业(有
 限合
 伙)
           境内自
 周必红                  2.22%       2,667,605.00             -51,400
           然人
           境内自
 董小法                  2.17%       2,600,455.00                   0
           然人
                       1、任卫庆为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任卫庆为董小法女婿;3、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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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调整,在
原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
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
粒中山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