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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柴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2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
 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
 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
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法
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公司董事会
审 议 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
司 的 自 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6.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
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7、关联关系:公司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
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
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
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
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
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发
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财
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
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
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
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
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是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
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
    七、保荐机构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