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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柴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英杰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星晨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新柴股份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36
                                         亿元,同比增长15.11%,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511.51万元,同比下降55.78%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理损益同比大
                                         幅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0.54万元,同
                                         比扭亏为盈;多缸柴油机行业情况本期略
                                         有好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异常情
                                         况,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业绩状况和
                                         经营状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英杰            朱星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