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双乐股份: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
的态度,并经过认真审议,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汉栋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杨汉栋先
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我们一致认为,杨汉栋先
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
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
任杨汉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经审阅杨正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
认为,杨正峰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职责要求。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杨正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审阅潘向武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
认为,潘向武先生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要求。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聘任潘向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审阅杨汉栋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
认为,杨汉栋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职责要求。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杨汉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文学(签字)_______   丁   智(签字)_______   赵   荣(签字)________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