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能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6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
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
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23 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核查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王芳、张美霞、刘敦楠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