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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重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6-09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1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1 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
履历,对其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
我们认为肖绪明同志、李纪贞同志、陈斌同志、段勤涛同志、
雷震同志、宋纪名同志、陈兴风同志、彭少川同志、崔军同
志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履行其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该等人员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签名:汤湘希、赵章焰、骆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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